① 客户持有关资料到外汇局资本项目科办理外汇登记和开立资本金账户审批手续。
备注:按照外汇法规规定,企业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天内办理外汇登记。企业若超期办理外汇登记,还需提供延误办理外汇登记检讨书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发票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外汇局向企业签发外汇登记证和资本项目开户核准件。
③ 客户持有关资料到市联社国际业务部办理开户手续。
④ 开户完毕后,客户持核准件企业留存联和外汇登记证返回外汇局盖章确认。
⑤ 确认后,客户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内本次开户的登记页复印件交回国际业务部留存备案。